为进一步加强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,改善人才队伍结构,推动办公室工作高质量发展,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》《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遵循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招聘原则,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,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人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范围及岗位
(一)招聘范围对象
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,且学习成绩平均达良好以上的毕业生。
(二)招聘岗位
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《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2024年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》(附件2)。
二、招聘的基本条件
(一)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2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;
3.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、专业和技能;
4.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5.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;
6.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;
7.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。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9月1日。年龄计算:30周岁以下为1993年9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35周岁以下为1988年9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
8.承诺在本单位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(含试用期)。
(二)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
1.受到党纪政务处分,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;
2.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;
3.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;
4.五年内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(招聘)资格、开除、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;
5.五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(招聘)考试、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;
6.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(含试用期人员);
7.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;
8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;
9.吸毒人员;
10.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1.报名方式及时间
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,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00:00至2024年9月20日24:00止。以指定邮箱收到信件截止时间为准。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,视为放弃报名资格。
2.电子邮箱及联系电话
电子邮箱42849107@qq.com,邮件统一打包压缩需提交的材料,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:“岗位代码+姓名”;联系电话:0873-3732698。